爱菱篇楔子
艾尔铁诺历五五九年十二月艾尔铁诺新领地金陵皑皑白雪,漫无边际的飘洒而下,周围的建筑物,都被漆上了一层银粉,被房屋中的灯火一,雾气氤氲,在有心人的眼中,美的不像人间世。
来往的路人,穿着厚厚的皮衣,搓着双手,口中呵出热气,试着增添些温暖,皮肤因为寒冷,而显得有些端,像这种冰点以下的天气,要是稍有不慎,说不定连耳朵鼻子都要被冻下。
“你好啊!”
“你也好啊!你家的媳妇该生了吧!”
“快了,就在下月月底。”
“平安就好,平安就好啊!”
两个相遇的路人,相互道贺,却又分离,再没几天,就是年关了,百姓们赶着办买年货,店家也忙着招揽生意,人们虽然忙碌,但却显得喜气洋洋。
“来啊!来啊!最新鲜的山鸡。”
“上好的烧酒,刚出窖的,客倌您尝尝吧!”
“桂酒酿汤圆,独家配方,十五铜币一碗,不好不要钱喔!”
商店伙计正努力增加业绩,金陵本富庶之地,民生经济也很稳定,虽说一般的平民百姓,会自制年糕、腌肉等基本料理,但还是也不少奢侈品,是必须上街采买的。
在众多的行人中,有个存在,显得特异,分外的引人注目。
严格说来,他不算行人,因为他根本没有行的能力。
他是个乞丐至少,没有人会对他的外表有其他联想。
几难蔽体的衣衫,残破的无法辨认,肮脏的泥浆、污血,教人一看之下便想掉头,皲裂的皮肤下,是许多烂疮,虽然在冰雪中坏死冻僵,但仍散发出心的臭味。
一个少年难忍恻隐之心,想去救济,却立即被同伴拉住。
这类的人,天晓得是惹了什么麻烦,落到这等地步,救了他,说不定反惹祸上身,而且看他这样,大概也不能医治了,反正这人衣衫单薄,在这等大雪天中,不用多久,就会变一具冻尸,那时候,再来替他收尸吧!
他踽踽而行,这样说并不正确,因为他起不了身,只能靠两肩与膝盖来爬行,忍着刺骨的寒风,在地上匍匐前进,身上的伤口,在摩擦中破裂,却立刻给地上的冰雪冻住,连血也流不久,就这么样子,在雪地上拖出一行血路。
风好冷,地也好冷,身上的伤口好痛,但却又好似没什么感觉,自己快死了吗?
这大概是所有路人共有的预测吧!
这也和自己在三天前的想法相同。
没有人能想到,他在过往的三天里,就这么爬过了七百里颠簸的山路,就像没有人会想到,在一年前,他曾是翩翩美少年,意气风发,在金陵的武道大会上,独挫群雄,蠃得佳人青睐,扬名天下。
过往行人,见他可怜,虽不敢靠近,怕给传染疾病,却也会丢几枚铜币,当作施舍,他没有接,连看也不看一眼,还是持续爬行,只于有个大婶抛了半个冷掉的馒头时,一口吞入,大嘴咀嚼。
他不能去捡这些钱,除了仅存的自尊外,也是为了要早一步到达目的地,他已没有别的力气,连伸手捡钱的力气都没有,仅能不断地重复蠕动,往目的地前去,那个他在绝狱中无时或忘、死里逃生后立刻浮现脑中的故园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夜深了,周围行人散去了,当店家一一熄去灯火,他终于爬到了目的地。
在他的眼前,出现了一座巍峨宫门,玉阶琉璃瓦,红楼黄金塔,建筑豪华精美,一派宏伟气象,然而,诺大的庭院,仅在远处有两三盏灯火,其余的地方,杂草丛生,器物损毁,杳无人声,和宏伟的建筑相比,不觉生起荒凉的鬼气。
在过往的三千七百年里,金陵为唐国首都,九州大战前,也曾辉煌过一时,皇亲李白,就以剑仙之名,纵横风之大陆,无人能敌,后来王室内讧,一蹶不振,为魔族所灭,九州大战后,后人虽复国于斯,却已无复昔日荣光,了邻国艾尔铁诺的附庸。
十一个月前,艾尔铁诺大举入侵,第二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攻破王城,唐国一夕灭亡,由于行动太过神速,唐军甚至还来不及抵抗,就被歼灭,可笑的是,正因如此,金陵的建筑、唐国皇宫并未遭到战火的洗礼。
但之后的发展就让人笑不出来了,接任负责驻守的第三军,展现了完全不同的作风,“斩草不除根,春风吹又生”,是他们奉行的口号,无视于第二军团长“善待亡国遗族”的劝喻,第三军对李氏王族赶尽杀绝。
位列王亲而遭斩杀者,不下数百,年男子全数当市腰斩,幼儿活埋,女子发配官家为奴,行为劣迹者充军边关。
更有甚者,有位身怀六甲的宫女,被确认怀了王室后裔,却因为执法的军官好心,决意私下为其开脱。不料,遭到同僚密报,宫女连同该军官,全数遭到逮捕,处以极刑,两人被数柄烧红的长枪所贯穿,在火焰中哀嚎至死,而第三军的高层,将此事美其名曰“三人行”,为侵伐史写下了残酷而凄厉的一页。
他缓缓爬近半颓圮的宫墙,看着里面的一草一木,地上的血迹,被捣毁的雕像。
据说,地上的鲜血,是第三军在斩杀王族时所留下的,此刻看来,格外惊心。
“疴哿哿……”
张开喉咙,已经嘶哑的喉管,仅能发出些许的怪声,难以想像这是以前人人称羡的优美歌喉,在监狱的那段时间,狱卒敲碎了他的臂骨、腿骨,为了怕他日后反击,又割断了他手足的神经,当体内的毒素发作,逐渐往上蔓延,那天下无双的俊美容貌,就这么毁了。
举目四望,尽是疮痍,那大石龟,是他小时候攀爬过的,那半折的古树,是他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。
那时候,一切都像春光般美好,宫廷的武将对他的剑技赞赏有加,父亲更期许他是先祖李白后的第一人,每当剑技比赛获胜,他就会带着奖章,跑到心爱的人身边,把荣耀分享于她,当小小的手,把早就预备好的花环,放在他的头上,他便会搂着她,纵情欢笑,再没有任何事,比这更让他欢喜了。
想起过往种种,他痛哭失声,充满了悔恨。
那一天,若不是同门师兄为他庆贺即将新婚,若不是他在毫无防备下喝了那杯酒,艾尔铁诺怎能趁他毒发,攻灭家园?不,倘若他一身武功犹在,那群鼠辈怎敢妄动唐国分毫!
激动之下,他撑起身子,拼命的叩头,让额头在地上磕出一个个的血印,宛如雪中红梅,怵目惊心。
他对不起父亲、母亲,对不起那许多叔伯,对不起那些年幼,甚至尚未出世的弟,也对不起那殉节而死的忠贞臣民,因为自己的肤浅,造了这无可弭补的祸事。
艾尔铁诺王室,忌惮他的武功,虽然明知这人已废人,仍不敢掉以轻心,由皇帝曹寿秘赐下“牵机药”,要令他蜷曲而死。
天可怜见,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,饮下牵机药的他,侥幸不死,只是昏迷,被失察的兵卒随手弃尸山沟。
当他从水沟中醒来,唯一的念头,便是再见故园一眼。
这个意念,支撑着他不死,并且横越七百里山路,重回金陵,途中数度险些不支,都在这未了心愿的遗憾下,又重新爬了下去,现在,他终于回到这里了。
在不知是第几下的叩头后,他颓然倒地,所有的力气,都已用光,额头的血也已干涸,唯一可以做的事,便是等死了。
可是,他不愿死啊!
他想复仇,想重建家园,想要重新抢回她。
然而,即使他武功仍在,身体完好如初,这些也是莫大难事,更枉论如今。
现在的他,比废人还不如,他甚至不敢说出自己的身份,只要艾尔铁诺知晓他哨人间,必定不计代价的要他一死。
自己已走投无路了,师父虽是大陆上的绝代高手,但看师兄待己如此,师父却不闻不问,想必也是默许了那么,放眼大陆,是没有人能帮自己报这血海深仇了。
既然如此,还是死了吧!
脑里的念头还没消逝,他的瞳孔突然暴睁起来,在不远的前方,地上有几片金屑,亮晶晶地,甚是动人,是艾尔铁诺军队拆卸宫廷宝物时落下的。
虽然相隔了段距离,雪中视线又不清,他还是一眼便认了出来,那是他的金莲花。
当时,宫内有名舞姬,名叫娘,舞姿美的像天仙下凡,为了追求舞蹈的美,为了博佳人一笑,他不惜巨资,在宫廷大殿以黄金铺造,铸金莲花,令娘舞于其上,此等佳事,为国际美谈。
唐宫被破,艾尔铁诺王廷欲睹金莲舞,特命军士将金莲花拆卸回国,不料娘撞柱殉主,金莲舞自此绝响。
“呜呱呱……呜……”乍见旧物,故人音容,历历如在眼前,他激动的难以自己,哑着嗓子,哭喊出声,他挪动身体,向金屑爬去。
尚余半尺,气力已尽,任他怎么努力,就是再抬不起身子,原已遗忘的冰冷,此刻全袭上心头,手足麻木,直挺挺的趴倒在地上。
大雪未停,天地无情,白雪皑落,逐渐掩埋一切,也盖住了他大半身体,在他头发上结了白霜。
周围一片死寂,仅有微弱的心跳声,而当这最后的声音也停下,就是他告别人世的时候了吧!
(漓对我,到底是好还是坏呢?居然还全了这最后的心愿。)
很奇怪的,当生命走到了尽头,脑里竟然有这想法。
不管是喜是悲,这人间的一切,将再与他无关了。
“嘿!好像还活着的样子。”
当意识渐渐消失,耳边突然出现了人声,某个苍老却充满活力的声音,在前方响起。
是幻听吗?
不,靠着尚余的理,他肯定有个人站在前方。
勉力睁开眼睛,眼前却空无一物,声音却从背后传来。
“喂!废人小子,你还活着吗?要是还活着的话,就出个声吧!”
他认得这个声音,是那个老乞丐。
当师兄邀己赴宴时,他抱了柄古旧的木剑,面前放了只破碗,躺靠在阶梯角。
自己看他可怜,料想是名落魄剑客,命随从取了锭金子相赠,取笑道:“老丈,身为剑客沦落如此,不是太凄惨了吗?”
老乞丐闻言,仅是一笑,道:“小伙子,你别说我凄惨,小心饮食不慎,落至我这个田地,到时候你比我还凄惨啊!”
随从纷纷欲老拳相向,自己虽然喝阻,却也斥以无稽,哪知老者一语言谶,当真印证了今日的凄惨光景。
“呜巴……呜巴噜噜……”
他拼命挣扎,努力地发出些声音,像是溺水的人,极力想抓住些什么。
“哦!还活着啊!”
苍老的声音,发出笑声:“你的运气不坏,艾尔铁诺王室怕你不死,给你下了牵机药,刚好和你体内的寒天玉膏互冲,虽然整得你半死不活,却也冲淡了毒,让你能支撑至今。”
“你也算是个天才,这种身体,七百里的山路,居然还是爬的过来。”
“可是,今后的你,打算怎么办呢?你的毒没解,一身武功废了,内力散尽,筋脉半断,以后的你,连当个平常人都做不到。”
苍老声音继续揶揄道:“不,你连以后都没有,在这种大雪天,以你这样的伤势,又无内力护身,只要不管你,半刻之后,你就冻死了。”
“你打算怎么办呢?这么死了,倒也干净,不会牵连到其他人,你独自一人到黄泉去忏悔就行了。”
“对你来说,死该是比较好的选择吧!你若活着,仅是不断面对痛苦的人生而已,那还不如死了轻松。”
看着残破的宫廷,碎落的金莲花,想起了许多人的面容,他再度激动起来,撑起身子,对着虚空,不住叩头。
“呜巴噜巴……”他不想死,至少,不能就此死去,还有许多事,等着他去做,该穷尽他的余生,去对那些已逝去的人,做些弭补。
“你这样让我很为难啊!你的师父,那么厉害;你的仇家,势力又那么大,我若是帮了你,他们岂不是连我也杀。再说,人心难测,我救了你,谁知道你会不会恩将仇报,反咬我一口。”
老者唠唠杂杂的说着,而他只是一个劲的磕头,血,再度于雪地上开满了红花。
老者见他若此,亦不禁哑然。
“好吧!念在昔日受你一金,老夫今日便还你的人情。”
老者说完,长叹了口气,“唉!老夫渡海东游,本是希望一睹别块大陆上的人文风采,谁知却看见了这么凄惨的一幕。”
听得老人允诺,他大喜若狂,磕头谢礼。
他不晓得这老者是谁,也不晓得他能否救助自己,只是,凭着过人的直觉,他有种预感,这人就是自己的救星。
“且莫高兴,老夫答应救你,却得要靠你自救,老夫行前曾立誓,不能干预此地俗事。”
老者的声音凝重起来:“要是你当真有心,就站起来给老夫看看。”
站起来!
这简直是天大笑话,且莫说他半丝气力也无,便是有,此刻四肢骨骼尽皆碎断,如软皮章鱼一般,又如何能站起,这要求不啻于海底捞针。
但是,老者语气的坚定,让人彻底的明白,这不是个玩笑。
虎吼一声,他抓住了金莲碎屑,昔日少年种种,走马灯似的闪过,如果,自己在这里倒下了,那么,截至目前为止的人生,就是一败涂地了。
要活着,要继续活下去,不是为了逃避死亡的恐惧,而是要面对更多人世的痛苦,唯有藉着这些痛苦,才能弭补那些永远的遗憾。
是无尽的血泪,是最深刻的情感,难以想像的力量根源,此刻豁然贯通全身。
“呜……”
一声怒号,恍若地狱的修罗重回人间,他笔直地站了起来,却在站起的刹那,创口爆裂,鲜血飞溅,又倒了下去。
迷糊间,仅看到一个苍松也似的遒劲身影,正如绝岭上的古松,凌风雪而独立,忍冬而越发青郁。
“好!为常人所不能为,这就是天纵其才,你和我一样,都是天才。”老者大笑道:“从今日起,你便随我学剑,学那天才的剑法。”
在大笑声中,他昏了过去,却很安心的明白,这不是结束,而是另一个开始。
自己睁眼之后,将会开始第二次的生命,而那将是个让人期待的开始。
风之大陆面积广大,有着许许多多不同风貌的城市,基本上说来,一个都市的繁盛,必定与周围土地的肥沃,可用资源的多寡,有着密切关系。
香格里拉,却是个不遵循这条定律的都市,她位处于西方沙漠、北方丛山的交会处,方圆五百里内,土地贫瘠,荒芜人烟,各式的沙暴、瘴气、奇异射线,让附近的地理环境,为几近绝域的存在。
可是,今天的香格里拉,却是风之大陆上首屈一指的都会,理由无他,重要的地理位置,造了奇迹的缘由。
香格里拉处于“银海公路”的中心,无论是经济、政治、军事上的地位,均重要的无以附加,更是风之大陆上最大的商业都市。
早在远古时代,当时的先知,有鉴于大陆东西两边交通大半被“龙腾山脉”所分割,便顺着地气流脉,开出银海公路,又在其中心,与山脉龙口交点,联合布下强力结界,清除不洁物,建设了这座梦幻之都,香格里拉。
风之大陆东西部的交通,主要依赖北方的蟠龙长廊、中南部的银海公路,而两座中心都市,一是军事要塞“北门天关”,一是商业巨都“香格里拉”。
然而,论地位,北门天关是远远不及香格里拉的,一来,北门天关是军事型要塞,门禁森严,又处于崇山峻岭,没什么商业价值,而香格里拉却是完全商业化的经营,广汲各地商旅;二来,北门天关仅仅接通艾尔铁诺与雷因斯。蒂伦,而香格里拉却是同时沟通四大势力,相形之下,重要不言可喻。
自建以后,香格里拉便发表宣言,言明此块乐土,将永属中立,不受任何政治势力的统治,而且禁止一切军事行为。
这个誓言背后根据的实力为何,不得而知,总之,数千年来,没有半个国家曾妄想染指于她,事实上,就连九州大战时的绝代霸主铁木真,也承认其自治权,而未稍加干涉,此事便了极耐人寻味的一章。
现在,香格里拉,由多位商会代表组的联合会所管理,数年改选一次,居民们保持着乐观、奔放、自由的风气,愉快的进行种种交易,使得香格里拉为最豪华的淘金窟。
由合议会所颁布的法令中,有着这样的告知,香格里拉不属于任何政治体系,换言之,不管在外界犯了什么过错,只要入城后安分守己,就不会遭到追缉,许多逃犯、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,故而将此视为逃难的最佳场所。
反正城中酒色财气、声色享受,一应俱全,与其潦倒一生,不如狠狠地干一票买卖,到此狂欢一夜,纵是明日横死街头,也算不枉此生。
香格里拉,就这样吸纳了大量的赃款,为其繁华的夜色,增上了血腥的一幕,有人说,梦幻魔都的每一棵树,均是以旁人血泪灌溉而长的。
事实上,也果真不错,只需肯按时缴纳巨额税款,合议会漠视一切的不法行为,管他杀人也好、买卖人口、逼良为娼、走私聚赌……都是在合议会的许可下进行的。
只要没有违反游戏规则,就不会遭到警卫队的通缉,可以在城内为所欲为。
只是,这里并不全是违法之徒的乐园,虽说处于特殊地带,各国官府不能直接行使权力,但也因为如此,奖金猎人、杀手、忍者……之类的地下行业,大兴其道,黑吃黑的案件,每天都在大街小巷内,不断重演。
相对于杀手的横行,保镖业也是大大兴旺,许多有钱的富商,为了命安全,出入皆携带数十名保镖,前呼后诺,好不热闹,而令人喷饭的是,也有许多保镖护院,在交班后立刻转行当杀手,大赚外快。
靠着种种的地利、人和,香格里拉很自然地吸引了各方的奇人异士,为了雷因斯。蒂伦的“稷下学宫”外,另一个人脉宝库,市井街坊卧虎藏龙,有人戏称“一块招牌砸下来,可能砸出一箩筐高手”,这就是香格里拉的写照。
当然,真正拥有强大力量的高手,为了种种原因,通常是不露象的,一般的人,也很难判断,到底怎么样的人,才算高人,为此,香格里拉的诗歌故事里,增添了许多闹剧,也附加了许多传奇色彩。
把时光回溯到艾尔铁诺历五六○年年尾,此时,以“我意王”之名为后世所知的兰斯洛,仍然在杭州荒山上,做着日后为大陆第一盗贼的梦想;雷因斯的第一公主莉雅,正在稷下发表诗文新作;日后任职于他们手下的神秘军师源五郎,则于武炼独自漫游,做着修业旅行……
在他们所不知道的地方,大陆中北部的龙腾山脉里,一段罕为人知的小小旅程,无声地展开……
爱菱篇第一章礼聘高手(更新时间:2003-4-2318:39:00本章字数:10191)
艾尔铁诺历五六○年十二月龙腾山脉龙口茂密的丛林,健木叁天,遍布地上的枯叶,因为潮湿,散发着呕人的霉味。
周围的空气,彷似凝结了般,连半点风也没有,阴寒的湿气,几乎要让人的汗毛都竖立起来。
“咕……咕……咕……”夜枭的鸣叫,在森林中特别刺耳,巴掌大的蜘蛛,在发着白霉的树干上,悠闲地攀爬,斑烂的虫类,隐藏在及人高的草丛中,吐着鲜红的舌头,显示出一个了绝人烟的世界。
急促的脚步声,划破了宁静,枝影林叶中,有道纤细的绿影,飞快地移动,是名很可爱的少女,虽然算不上美人,但俏丽的五官,却也让观者为之精神一振。
少女手提包袱,脚底不停飞奔,还不停地向后看,明亮的紫瞳中,闪烁着忧惧的色彩,小麦色的肌肤,显得绯红,就不知是因为急遽的奔跑,还是为了后方的危机。
手中的包袱,看上去沉甸甸地,和本就不高的身体比较,更显得过大,若是把它抛去,该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吧!
可是少女尽管跑的气喘吁吁,香汗淋漓,却仍死命地抓着包袱,不肯放开。
“呱呜……呱呜……呱呱呜……”后方的大气,有了变化,某种生命体,发出诡异的叫声,以惊人高速紧蹑着少女的步履,拉近了彼此的距离。
少女似是早就知道,虽然听到,却是头也不回,深深呼了一口气,脚底跑得更急了。
“呱呱呜呜!!”
一声惊唳,三具庞大的巨体,瞬间跳跃至少女身旁,团团围住,张牙舞爪的姿态,让人想起密林中的黑猩猩,如果世上有两公尺以上的猩猩的话。
怪物挥出巨掌,用意不是攫取,而是捏碎,如果这一下打实,少女想必会在下一刻为一滩肉泥。
眩目的强光,在瞬间爆亮,有若数个一等星同时被点燃,整片森林,被照耀得有若白日,禽兽惊走,鸟雀纷飞,可是,只有光,即使在光芒最盛时,森林里的阴冷气氛不变,一如平常。
强光过后,少女蹲在地上,刚刚还嫣红的脸蛋,此刻惨白如雪,好像所有的精力,都在适才的光芒中,消耗殆尽。
怪物已不见踪影,彷佛在那白光中灰飞湮灭,彻底蒸发了。
她大口喘着气,把打开的包袱,重新绑好,顺手把一个圆形的莫名物体,远远抛开。
“怎么办?连最后一枚圣光弹也用掉了,如果它们再来的话……”
少女喃喃说道,她举目望向前方,凭着远超人类的视力,隐约可以看到,在森林末端之后的远方,阳光遍洒处,有座高耸的城壁,巍峨屹立,那是闪耀着金黄色光彩的梦幻之都。
“只要跑进去,就可以暂时躲一下,到时候……”
少女的自言自语还没说完,后方,又响起了诡异的吼声。
“呱呜……呱呜……”少女皱起了弯月似的细眉,迈开小跑步,重新奔走在草丛中,嫩绿色的身影,再度淹没在林中草间。
香桂广场,位于香格里拉西侧,是个完全露天式的开放场地。
细碎的白石子地砖,巧妙铺设精美的几何案,却未因岁月的婆娑,而稍有模糊,显示出管理人员的用心。
来自各方的旅客,坐在水晶桌旁,啜着饮料,尔偶也能看到表演台上的艺人杂剧,或是诗歌吟唱,穿着凉快服饰的侍女,勤快的奔走,再配上凉风送爽、桂叶飘香,是一个极好的休憩处。
小几上,酒客们三三两两,或看着刚出的瓦报,或几个人窃窃私语,谈论着目前最流行的话题。
“你们听说了吗?赛尔特的花蝴蝶,前阵子不是突然没了消息吗?”
一名长须汉子,高声和伙伴说道:“嘿!有消息传出来了,据说啊!是那淫贼在作案时瞎了狗眼,撞着了定远公子,当场就给宰了。”
“哪个定远公子?”旁边的一个黄脸瘦子,不解问道。
“不是真那么孤陋寡闻吧?连堂堂“定远君”的大名都没听过!”
一旁的人只是甩了个白眼,好似怪他没见识的样子。
给这么一瞪,黄脸瘦子彷佛想起了什么似的,脱口道:“哦!难道是当今麦第奇家的主人,“定远君”旭烈兀!”
“可不是嘛!我说那花蝴蝶啊,他犯案累累,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,可偏生漓不长眼,这淫贼不单是刀法快绝,轻功更是了得,艾尔铁诺官府几次想抓他,都给扑了空。”
长须汉子大口饮了杯酒,用力抹了抹嘴,继续道:“可是呢!这报应到头啊,是神仙也难救,他什么人不好遇,可偏偏就在犯案时,撞到了旭烈兀公子,就这么一剑,给了了帐……”
长须汉子越说越是高兴,口沫横飞,当说到精彩处,更是比手划脚,花蝴蝶怎么使出独门刀法,旭烈兀公子怎么谈笑破招,一剑毙敌,一来一往,巧妙处巨细靡遗,只听的旁人连连点头,如痴如醉。
在香格里拉,由于本身的繁华,除了经商的商旅、本地的居民外,很自然的吸引了许多观光客、赌徒、吟游诗人,也不乏来此地见习的骑士、魔导师,因此像这类的江湖闲谈,为了每间茶楼饭馆,最常见的话题。
而在隔壁席,也有一群青年男女,正颇为没趣的闲聊。
“真是无聊啊!这城市根本没有传说中来的有趣嘛!早知道还不如去稷下见习算了。”
青衣少年抱怨道:“什么千年魔屋、圣者迷宫,看来只不过是传说罢了。”
红衣少年也点点头,“是啊!就算不理那些传闻,在这里待了那么多天,别说三大骑士团了,就连稍微有名一点的武者也没有,真是白来了。”
旁边的白袍少女,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,叹道:“我父亲还说,当年曾经在这里,认识破穹骑士团的小统领,也见过紫微骑士团的骑士,怎么我的运气就那么差呢?”
一堆少年,你一言,我一语,说的不亦乐乎,照他们的话听起来,似是全无所获。
在目前的诸国体制,凡是习武有,经过当地官方评鉴通过者,无论出身,皆可被授与骑士之资格,行走四方,而视其意愿,决定是否出任官职。
虽然说,也有相当数量的武者,不愿意为体制内的一员,拒绝所谓的评鉴,而为流浪剑士,但是,以一般的社会观看来,骑士的存在,仍是较为显赫的。
首先,骑士的技艺,经过正式的评鉴认可,较有公信力,而所谓的剑士,往往是学艺不精的武人,打着剑士的旗号,行盗匪之实,自然为人看不起。当然,拥有骑士资格,却毫无侠义精神,戕害百姓的,也是大有人在,不过,大多数的骑士,还是谨守骑士道,表现高洁志向。
再来,骑士的资格,形同高级军官,只要取得了骑士资格,就可以在法律中享有特权,受到乡里尊敬,只要入公职,也可以收到较高的薪俸,就连在民间机关做事,也可以凭此而坐领高薪,所以,凡是习武的青少年,几乎都是以为骑士为志向的。
在这战乱频仍的时代,除了以和平为国策的雷因斯。蒂伦,其余国家无分大小,均是以富国强兵为号召,大量的培养骑士,而最能看出一国军事概况的,往往就是其国内骑士团数量的多寡与品质,而众多骑士,也前仆后继地想加入高水准的骑士团,以自抬身价。
在这情形下,出自艾尔铁诺、武炼两大军事强国的骑士,在素质上,是远超余国的。
而现在大陆上的三大,分别为艾尔铁诺的王家骑士团“破穹”、武炼的王家骑士团“朱鸟”、自由都市的“圣殿”,这三个骑士团,无论素质、武技、装备,都是风之大陆一流的水准。
四大势力中,雷因斯。蒂伦属于魔法大国,神秘的五色旗几乎被视为风之大陆的最强军队,但因为长驻恶魔岛,不叁与大陆争霸,故而不列入三大骑士团。
这些喧闹不休的少年,都是出自于贵族豪门,有些已经具有骑士资格,有些将来也很可能为骑士,为了增长见闻,多添阅历,他们往往会结伴做见习之旅。
依照大陆公法的规定,倘若没有经过长程旅行,是不能为骑士的,而要说起大陆上的人脉汇流,除了稷下学宫,就是本地了,而要比较起冒险色彩,后者绝对是令其他地方瞠乎其后的。
所以,香格里拉每年,都会涌入丰富的人潮,其中的大多数,与其说是见习骑士,倒不如说是观光客,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藉由旅行,拓展自己眼界的。
总之,不管如何,这些少年怀抱着可期的梦想,来到这梦幻之都,开始编织着瑰丽的梦想,猜想自己会否像传奇故事中的主角,遇着异人,学习神功秘法,或是偶然得到了古老的秘宝,从此扬眉吐气,可以称雄于天下。
看到涉世未深的他们,确实会让人感到“年轻真好啊”!
客人们各自谈论感兴趣的话题,亢长的漫谈,绵绵无休止。
忽然,不晓得是从什么地方开始,香桂广场发生了小小的骚动。
骚动的源头,是名可人的少女。
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,赤着双脚,光着膀臂,小麦色的肌肤,泛着健康的光泽,长长的金发,绑俏丽的马尾,直垂到小腿。
清爽的打扮,散发着属于青春的朝气,未施脂粉的脸蛋,给人朴质的清新感受,可是,那本来应该笑盈盈的小脸,此刻却愁云深锁,焦急的嗓音,让人不由得想到受惊的百灵鸟。
青黛色的倩影,连跑带跳地奔走各处,凡是她所到之处,客人都是呆了一会儿,继而很伤脑筋似的苦笑起来,摇手说抱歉。
少女的要求很简单,她向每个客人,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。
“对不起,我有急事,真的是很急的事,可不可以立刻帮我找到“逐魔猎人”韩特,我想聘用他,再不然,其他数的先生也可以……”
没等她说完,客人已经哈哈大笑,若不是看她一副泫然欲泣的可怜,说不定就有人要出言嘲笑了。
“逐魔猎人”韩特,是年轻一代名气极大的奖金猎人,游走于大陆中西部,专门接受委托,猎杀各式罪犯或偶然出现的魔族,一手“天亟剑法”,享誉业界。
这类级数的人物,身价极高,通常都属于王公富豪的专属护卫,虽然也有些不按行情收钱的怪胎,但大多数而言,都是要巨额金钱才能请动的大人物,这少女貌不惊人,一身打扮看来像是某个山林部落的村女,居然一开口就指定这等天价人物,怎不教人为之发笑。
少女问遍了大半个广场,却没有人能帮上半点忙。
第一,固然是有传闻,在广场的某地,用某种暗语,可以与某几位顶级杀手联络,甚至直接联络杀手中的金字保证“大雪山”,但是,谁也不知道那方法是什么。
第二,这些杀手、奖金猎人的级数,换算骑士的等级,那已经同位于三大的厉害人物,连遇到一个也是困难,哪是说找就能找的。
“怎么办……怎么办……不能找不到啊……”
连续吃了多次闭门羹,少女一面跑着,口中喃喃自语,眼眶也红了起来,却还是努力的重复鞠躬、发问、拒绝、鞠躬道谢的过程,认真的态度,看的人好生心疼,偏生就是无能为力。
“开什么玩笑,所谓的骑士,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,被你这种小鸭聘用,我会死不瞑目的。”
一个骑士受到少女要求时,大声嘲笑。
少女尽管外形娇俏,但在身高上却仅有一百三、四十公分,以一般人的评鉴来看,实在太矮,被这么说也不是没有理由。
此刻,大家的心里,都有了同样的想法,这个少女,大概是家乡受到盗贼的骚扰,出来找寻佣兵当帮手的吧!
香格里拉再往北,就是三不管的丛林地带,那里虽然有人迹,却是不集中,因此,常常有些亡命之徒,集合庞大的盗贼团,骚扰民众。
因为地点特殊,所以也没有官府可以求助,居民们只好自己组防卫队,抵抗盗贼,有时候,实力悬殊之下,也会派人到大城市里聘帮手,这类的例子之多,甚至已经被改编话本了。
在场的群众中,虽然不乏骑士级的人物,但是,一来看少女的寒酸打扮,摆明是无利可的生意;二来不明白敌人的实力,若是妄自逞英雄,说不定连命都得赔上。
只要想到了这些关节,原本想发挥骑士道的几名年轻骑士,也都别有用意的转开头,视而不见,到底,没有什么事,会比自己的命还重要。
就在少女屡遭拒绝的时候,有群人向她招招手,唤道:“小姑娘,到这里来,你的问题,我们可以帮忙。”
那群人,都是同样的打扮,不知是哪国的破烂军服,因为长久没换洗,显得酸臭,满面胡渣,一口的酒气,明显是某国的逃兵,因为战败,不敢回国,只好到处流浪混饭吃的家伙。
这种人通常皆非善类,特别是当其走投无路,往往会为三流的佣兵,糟一点的,直接为盗贼,骚扰地方,令百姓深深厌恶。
少女显是涉世未深,看到有人肯伸出援手,便高高兴兴的小跑步过去。
周围有些客人看不下去,想在少女受骗以前,出声阻止,但看见了那群人有意无意间,从怀中半露出的光剑剑柄,有心主持正义的客人,也只好重新坐下,视而不见。
光剑,是骑士身分的代表物,虽然不知道他们武艺如何,但同时面对八九名骑士,这眼前亏是吃定了,大多人都不愿多惹麻烦,只好眼睁睁的看少女上当,暗自摇头叹气了。
一个大饼脸的胖子,装出了和蔼的笑容,笑眯眯的问道:“小姑娘,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
少女先是愣了一下,嗫嚅道:“我叫爱……爱菱。”
“哦!是爱菱小姐啊!”
大饼胖子摸了摸下巴,温和的笑道:“你要找韩特先生吗?他可是响当当的人物,不随便接生意的,一般人绝对见不到他,不过呢,你的运气不错,他是我们的好朋友,只要我们出声,一定找的到他的。”
爱菱抬起了头,惊喜不已,道:“真的吗?真的可以帮我找到韩特先生吗?”
“当然是真的啊!我说过,韩特是我们的老战友,大家交情不晓得有多好,歉天,我们还一起喝酒、赌排九、招妓咧!”
“不过呢?凡是也都该有个规矩,虽然我们是好朋友,也不能坏了规矩。”
大饼胖子缓缓说道:“你知道的啦!像韩特那种高手,要请动他,一定也要很多的谢礼,小姑娘,你准备出多少雇佣金呢?”
“我……我的钱不多,请您帮帮忙。”
爱菱一面说,一面从腰间取出个小布囊,颇为迟疑地拉开系绳的红线。
布囊看起来相当沉重,但是,当看清布囊中的总数,一群流兵不约而同的发出嘘声,那里面,将各式钱币,小碎金饰,统合计算,不过相当于三百余银币而已。
但是,又怎么能怪她呢?
这笔钱,很可能是他们村落里,人人缩衣节食,拿出平日积蓄的结果,从这少女的风尘仆仆也可以明白,这真的是她仅能拿出的了。
“这可难倒我了,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!”
大饼胖子皱着眉头,苦着脸说道:“这点钱,根本不够,是请不动韩特的。”
爱菱咬着小指头,一脸不知所措的表情,只是用哀怜的眼神,望向大饼胖子,希望胖子能够帮忙。
“他奶奶个,这小娘皮这么没有诚意,还帮她娘的干嘛!把她娘的打发回家算了。”
流兵中的一个红鼻汉子,大声的拍桌子骂道。
与大饼胖子软硬兼施,相互帮腔。
“噗!”
听到红鼻汉子的话,爱菱急的不得了,再想起那件事已迫在眉睫,几乎都要哭出来了,心里一急,跪倒在地上,哀声道:“拜托!请几位骑士先生帮帮忙,钱要是不够,我还可以再凑,我有很重要的事,真的要找韩特先生那样的人……拜托……”
说到后来,真个是声泪俱下,让旁观人好生不忍。
“哎呀呀呀!你这样,我们很难做啊!”
胖子一面敷衍,一面留意群众的动向,他们不能太过分,否则,激起众怒,那可就得不偿失。
“老六!你坐下,对人家这样的小姑娘,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礼貌,要记住,我们都是骑士,要有骑士的样子。”
胖子假意斥退伙伴,却在“我们都是骑士”这句,刻意加重语气,让想出头的群众,不敢妄动。
仔细打量一下这女孩,衣着纯是手制拼凑,粗糙简陋,标准来自贫穷地区的样子,大概也榨不出更多的油水了。
正想就此打住,胖子瞥见爱菱手臂、足踝上,共套着四个臂圈、足环,大概是他们部族的装饰品吧!
看上去黄澄澄的,不知是什么金属,但多少该有点价值吧!
“唉!这样吧!就算是我们吃点亏,希望韩特卖好朋友的面子了。”
胖子很惋惜的说道:“你这些钱,再加上你身上的几个镯子,剩下的尾数,我们会帮你凑齐的,谁教我们是骑士,必须遵守侠义精神呢!”
听到这话,爱菱很是吃惊,仰起头,连忙说道:“不行啊!这几个镯子,我不能给人的……”
胖子闻言,晒道:“不行吗?那我们也没办法了,我们的钱也不多,没有办法帮你垫那么大笔钱,小姑娘,要请人办事,就得要拿出诚意啊!”
“可是……这几个镯子,对我真的很重要,我不能给人的,真的不能……”
想到要让出这些珍贵的东西,爱菱紧握着手,说不出话来。
“操他娘的,咱们不管了啦!”
“老六,怎么可以这么说。”
“不是吗?咱们好心好意的帮忙,连自己也要倒贴钱,这他娘的小泼皮,连这么点小玩艺儿也吝啬,那咱们何必出这个力,大家散伙了便是。”
“老六,话不是这样说,人家小姑娘也有她的苦处,况且,济助弱小,本来也就是我们应尽的骑士精神……”
两个人一搭一唱,说的好生动听,旁观人有些看不下去,想要出声,却给同伙的佣兵一瞪,又心虚的低下头。
爱菱看着手臂上的臂圈,轻轻抚摸,无限依恋的样子,显示出这些装饰品背后的重要意义。
这些东西,固然意义非凡,可是,想到不能找到帮手回去的结果,想起对那个人的诺言,这些东西,就显得很单薄了。
把心一横,爱菱迅速除下了臂圈、足环,再不依恋,把金饰交给大饼胖子,拜托道:“就拜托几位骑士先生了,不够的,我会再想办法凑齐,请你们一定要找到韩特先生……”
“放心吧!”
胖子接过金饰,很愉悦的笑道:“小姑娘既然这么有诚意,我们一定会把韩特带来的,自家兄弟,那还有什么话说。”
拿起了钱,胖子一行人起身欲行,临走前,胖子还不忘小声的对爱菱说:“等一下呢!你就租一辆车,放满稻草,停靠在北门门边……嘿嘿!你知道的啦!像韩特这种大人物,不能轻易被人看见样子,如果你做到了,那么,在入夜以前,韩特就会来找你了。”
“是真的吗?骑士先生。”
爱菱睁大眼睛,喜孜孜地道:“谢谢骑士先生,谢谢骑士先生……”
“哈哈!不用谢。”
胖子挥手笑道:“这只是我们身为骑士,应尽的侠义精神而已。”
一行人不敢多留,一溜烟地跑离了现场,只留下爱菱,还在不断地鞠躬说谢谢。
“谢谢大家,谢谢大家,谢谢所有先生的帮忙,谢谢……”
可能是心情大好,爱菱向全场的人说谢谢,却没有发现,旁人回应的,仅是悲凉的眼光,一种“把你卖了,你还帮人数钞票”的悲凉眼神。
而这一幕,被某个一直藏匿在广场一角的男子,看个明白。
黄昏时分,淡淡斜阳,将川流不息的路人,多添了一道长长的影子。
爱菱备好了一头骆马,一辆堆满稻草的小车,独自蹲在城门边,等候着“逐魔猎人”韩特的到来。
想起将要面对的艰难工作,爱菱着实苦恼。以前在家乡时,都听人说有个叫韩特的高手极为厉害,但到底有多厉害,自己也不清楚,这个人真的能帮到自己吗?
眼下也没有别的方法了,就算要再找人,自己也没有多余的钱,再说,倘若这次再失败,自己就真的一无所有了,十几年来的努力,全都付诸流水,而且┅┅更没有脸回去见那个人!
一面陷入沉思,爱菱不禁有些焦急,时间不多了啊!
要是来不及在满月前回去,就真的来不及了。
“韩特先生怎么还没来呢……嗯!骑士先生说,韩特先生在入夜以前会来,现在还只是黄昏,时间还没到,不用担心!”
虽然心焦不已,爱菱仍是很小声、很小声的告诉自己,只要再等一下,韩特先生就要来了。
“马先生,马先生,你说韩特先生什么时候才会来呢?”
爱菱轻拍马颈,悄声自语。
马儿仅是无奈的嘶鸣一声,似乎为这个难以启齿的答案,感到困扰。
时间不停的飞逝,晚霞的颜色越来越淡,相对的,渐渐深沉的天幕,开始闪烁明亮的星斗,而两旁的商店街,也随即亮起灯光,开始营业。
入夜了,可是,韩特依旧没有来。
“怎么会这样呢……是不是,韩特先生正在忙,没有办法马上来赴约,还要等下去才行……”
爱菱侧着小脑袋,煞有其事的思考着。
“可是……我还要等多久呢……”
在某个角度看来,这样的女孩,是种相当罕有的存在了,一直到现在,她还在为尚未见面的韩特先生而担心,却一点也没有想到,自己受骗上当的可能。
蓦地,一个身影,出现在不远的前方。
在长街的那头,有道小小的影子,渐渐变大。
是个男子,高瘦身材,看不出年纪,一头雪白银发,直垂腰际,反映渐起的月光,显得闪亮动人,过长的浏海,遮住大半面孔,让人怀疑他是如何看路的。
他迈开大步,三下两下便行至爱菱跟前,微微施了个礼,之后开始说话,话意十分简单,他是个在野的骑士,与韩特颇有交情,这次韩特有事不能来,所以把任务委托给他,只要爱菱付得出佣金,他就能帮爱菱解决问题。
听懂了银发男子的话,爱菱很是吃惊。
“可是,我的钱,已经交给了韩特先生……”
未等她说完,银发男子斩钉截铁地做了个切的动作,淡淡道:“这与我无关,韩特是韩特,我是我,要是没有酬劳,那大家就没什么好谈的了。”
爱菱一时愕然,她所有的钱,都给了早上的胖子,现在身上确实没有多余的钱了。
“您的酬劳,我一定会付的,可是我现在身上没有别的财物,请您等到事情办完,我无论如何都会凑给您┅”
银发之下,男子冷漠的笑了笑,伸手指了指马车上的大包袱,爱菱急忙摇手,道:“不行的,那些东西没什么价值,不能给人的……”
男子似是有些不悦,看了看爱菱,又指向她颈部的小饰物。
爱菱大窘,她身上确实还有些小饰品,不过都是别具意义的纪念品,绝不能失去的。
银发男子显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,发觉爱菱面有不豫,再不开口,掉头就走。
爱菱吃了一惊,急忙追下来,拦住银发男子。
“抱歉,骑士先生,您的酬劳,可否……”
银发男子冷冷地看了爱菱一眼,伸出右脚,在地上写了四个字。
“北风王子”那是一个古老的童话,传说中,为了达身边动物的愿望,北风王子舍弃了自己的红宝石眼睛、手脚,帮助那些动物飞到南国,享受温暖的南风。
银发男子的用意很清楚,如果爱菱的目标当真那么值得守护,那一点身外物的牺牲应该是很廉价了。
银发男子缓声道:“任何任务都有危险,说不定还会把命送掉,你我非亲非故,我干嘛要没理由的替你出生入死?骑士也是人,同样也是一条命,没理由就得义务的为人牺牲奉献!”
爱菱紧抿嘴唇,半晌说不出话,这番指责,对她打击不小,却更坚定了完目标的心意。
的确,过去也就是因为自己的不熟,所以才一直招致失败,既然早已下定决心,要把往后的人生全赌在这次,再大的牺牲,都算是值得的,不是吗?
心意既决,爱菱俐落地解下颈圈,又从腰带的里层,强摘下几颗装饰的宝石,这些都曾是意义非凡的礼物,而现在,却了最伤心的诀别。
将除下的饰品交给银发男子,爱菱细声道:“这个颈圈,是葛萝美金属打造的,再加上这些宝石,当作这次工作的报酬……”
爱菱的声音很轻很小,几若蚊鸣,因为她知道,只要自己的声音一大,很可能就会当场哭出来了。
银发男子接过饰品,很懊恼的侧着头,似是挑剔报酬太过微薄,但最后,仍是点了点头。
“谢谢,谢谢您。”
得到了银发男子的首肯,虽然仍为失去心爱饰物而伤心,爱菱仍是欢喜若狂,拼命的说着谢谢。
“谢谢您,骑士先生,我叫爱菱,从今天开始就要麻烦骑士先生了。”
表示深深的谢意,爱菱行了个鞠躬礼。
“骑士先生的名字呢?”
当爱菱这样询问,银发男子打破冷漠,微微笑了笑,伸出右脚,在地上写了两个字“莫问”。
“是莫问先生吗?从今天起,请多多指教。”
糊涂的人,不管到哪,都是糊涂的,并没真的理解这两字的意义,爱菱一个劲的说着谢谢。
对于这女孩的迷糊,“莫问”似乎也有些啼笑皆非,伸手抠了抠面颊后,还施以一个标准的骑士脱帽礼。
夜色笼罩大地,在北风凛冽中,有部小车,“踢踢”地朝北而行,姑且不论此行的结果,呈现在爱菱与莫问眼前的,是无边无际的黑暗。
爱菱篇第二章赤眼魔猿(更新时间:2003-4-2318:39:00本章字数:8075)
艾尔铁诺历五六○年十二月蜀道“花先生早安,草先生早安,大树先生也早安。”
清晨的山岭上,少女清亮的嗓音,取代了鸟雀们的鸣叫,为这一天揭开序幕。
爱菱拍着手掌,口中唱着家乡的小曲,这边看看,那边走走,嗅嗅花香,和枝头的鸟儿行礼问好,一派天真烂漫的模样,无疑的,这少女在大自然中,得到了远较都市为多的快乐。
这一点,在旁冷眼相看的莫问,也有同感。
昨晚连夜启程,往北而行,当夜深扎营时,莫问二话不说,取走了唯一的毯子,自顾自地在干草堆上睡倒,而爱菱也没有表示不满,独自找了颗小树,在树下打盹。
山区的夜晚极凉,有时候还会结霜,这女孩就这么不吭不响地安睡了一夜,反倒是在车上装睡,等着爱菱叫冷的莫问,折腾了大半夜,直至天明方才阖眼。
这还不算,本来是睡觉时间,爱菱还要自己唱催眠曲来入睡,少女的歌声虽然柔美,但所用的歌词,却不晓得是哪国的土话,让一心想入眠的莫问,火冒三丈高。
当一早醒来,爱菱的精神好得出奇,除了到处向花鸟植物打招呼,就是一个劲的蹦蹦跳跳,当莫问睁开惺忪的睡眼,定下神来,一顿简单却丰盛的早餐,已经摆在面前了。
水煮的鹌鹑蛋、腌过的鹿腿肉、抹了果酱的杂麦面包……简简单单的几样食物,因为料理者的巧思,而显得十分可口。
处理好几样料理,爱菱取回了锅子,她昨晚特意将锅子安置于花朵间,集清晨的花露,准备充作泡茶的材料,可是,当她打开茶罐,这才很懊恼的发现,罐底只剩些颤了。
“唉呀!怎么会这样呢?上次喝光了,这次入城的时候又忘了买……”
有水无茶,少女为了自己的粗心,慌得团团转,正当爱菱不知如何是好,背后传来一声轻咳,莫问递来了个小罐。
“用它吧!”
罐子里,是荫干的茶叶、细碎的果粒,正是泡果茶的材料,而且是素质相当高的那一种。
“谢谢,谢谢,谢谢莫问先生。”
爱菱以她的招牌动作,行着一百八十度的鞠躬大礼,看她的马尾上下摇动,莫问转过头去,默然不理。
莫问原本是预想,这少女不见得有什么手艺,那么早上自己就可以煮一壶花茶,充作早点,当这女孩要求分一杯时,再开出高价,教她知难而退。
哪知道,爱菱的手艺好的惊人,看到这么可口的早点,莫问心底立刻就宣布投降了。
半晌,经滚水浇烫,香气四溢的花茶,在莫问的唇齿间留下芬芳,他深深认同了自己的选择。
不过,这个念头,在下一瞬间,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。
当莫问把腌鹿肉放进口中,银发之下的脸孔,刹时间变得雪白。
“怎么了呢?莫问先生!”
爱菱发觉不对,也学着莫问的动作,把鹿肉吞入口中。
彷佛受到天大的美味所震惊,爱菱的俏脸,由白变红,再由红发紫,最后,变凄惨的绿色。
颜色转换之激烈,让对面的莫问当场傻眼。
“哇!好,不,是好甜,也不对,是好苦……”
大口喷出了嘴里的食物,爱菱呛的留出了眼泪。
莫问没有说话,只是把手上的花茶递给爱菱,同时很用力的点了点头。
他对于爱菱此刻的“痛苦”,十分的感同身受。
“不对,怎么会这样呢?”
爱菱一口饮干了花茶,随手又抓起了面包,塞入口中。
结果没什么改变,过程也类似,只是颜色的变化颠倒了,为此,莫问从没有任何一刻,如此深切地体认到,何谓色彩美学。
“哇!好辣……好辣喔……”爱菱呛得红了脸,一口饮干了莫问递来的花茶。
莫问默默地递送花茶,一杯又是一杯,对这热心有余,手艺严重不足的少女,投以同情的眼光。
事实上,他也确实不明白,草莓果酱,为什么会辣得像是朝天椒。
爱菱喝干了锅底的花茶,气呼呼地跑到旁边的一个木头机器,上下其手,东调调,西摸摸,进行检查,同时喃喃自语。
“没有理由啊!机器没坏,程式也没设定错误,为什么我的“全功能超美味究极无敌大厨师”会做出这种菜呢……”
莫问看着这位不知是可怜,还是可怒的小姐,说不出话来。
附带一提,尽管相识还没一天,莫问已经领教了不少类似的笑话。
这位可爱的小姐,似乎具有某种发明家的才能,针对不少日常工作,开发了各种别出心裁的道具,只可惜,截至目前为止,还没有一件功的。
如果站在旁观者的立场,大可抱着事不关己的风凉想法,毫无保留的支持这种种实验,不过,当自己也身为被实验者的一员,且正深受其苦时,大概就没有人会那么宽容了。
像此刻,当莫问察觉嘴里剩余的辣劲,想喝茶去辣时,才很沮丧的发现,锅底的茶,已被那糊涂女孩,给喝的一滴不剩。
虽然没有明确表达感想,但从那倒弧形的嘴角,仍不难明白银发男子的心意,“啊!早知道,还是应该向她收钱的!”
似乎感到不甘心,爱菱敲碎了蛋壳,想看看最后一道料理的绩,却很吃惊的发现,鹌鹑蛋里空无一物,那台疯子料理机,在煮干外锅水分的同时,似乎将蛋壳内的物质,也一并蒸发了。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怎么会这样……呜……哇……”新的发明,在制后的第三小时,宣告失败,小小的发明家,在得知自己的作品面临重大失败后,又是伤心,又是懊恼,“哇”的一声,大声的哭了出来。
抑制住想斩人的冲动,莫问面色不愉地自怀中取出手巾,递给了正哭得淅哩哔啦的少女。
结伴而行未至一天,“怎么会这样”,变了最常出现的一句口头禅,而很显然地,未来还会继续出现。
在一旁吃草的骆马,高声的鸣叫起来,引人发噱的叫声,似是对这两人的最佳写照。
早餐过后,两人继续驾车上路。
这条纵走龙腾山脉的山道,险峭难行,是千万年来旅人所走出的小径,窄小颠簸,路况奇差,人称“峡道天关”,又名“蜀道”,自古即有“蜀道难,如上青天”之语,许多路段,根本走在群山棱线,周围除绝壁深渊,仅有白云渺渺,最是惊险不过。
道路崎岖难行,本身又不是主要的地气流脉,以至于最通用的数种交通工具,在此无计可施,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来行进,爱菱所走的这段路程,虽然颇嫌陡曲,但仍在马车可行的范围之内,因而得以省去老大力气。
“马先生,马先生,轻举步,别贪快,终会到达目的来……”
哼着不知是哪个地方的曲调,爱菱填上了自己喜欢的词,轻快惬意地哼唱着。
(这女孩是武炼哪个游牧民族的族民吗?)
莫问不由得有这样的想法,一般来说,只有武炼的少数民族,才会有这样出口曲的习惯,武炼人会跑到这里来,虽然有点稀奇,但香格里拉本就是融汇各类人种,会出现游牧民族也不是什么奇事。
真正奇怪的,是她的气质,天真烂漫,毫无心机,而且,并不是愚蠢,愚蠢的人,不会有那么巧的手艺,尽管她的手艺有待争议。
是年龄的问题吗?
嗯!
不对,虽然不太能确定爱菱的年纪,但是这女孩的行为与年龄无关,只怕几百年后,这女孩老了,还会是个天真善良的老奶奶吧!
前一分钟还在嚎啕大哭,下一分钟可以捧腹大笑,完全不做作,发自真心的感谢每样东西,这种种特质,造了莫大的诱惑力,莫问阅女无数,却也没见过这样的女孩。
而且,明明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孩,为什么还会老是上当呢?
为什么会这么无保留的去相信别人,当自己吃亏,却仍报以笑靥呢?
从某种角度看来,这女孩也算是天才吧!
(天才之间会互相吸引,是这个意思吗?老师。)
莫问抠抠脸颊,有点讶异,这或许就是自己会身在此地的理由吧!
“莫问先生,您在想些什么呢?”
发觉银发男子的沉思,爱菱关心问道。
莫问板起了脸,作了个“不要你管”的手势,躺在稻草上,迳自仰望天空。
爱菱偷偷打量着莫问。
莫问的打扮很怪,一头遮面长发,毫无修饰的披散。
穿的服色,似是某个民间骑士团的制服,料子不错,却给洗的发白,大小补丁不计其数,显示其主人的不得意,而非身经百战。
很难得看见莫问的表情,除了长发遮住大半脸颊外,莫问总是阴着一张脸,冷热不定,好像有什么不开心的事,虽然偶尔会在交谈时对爱菱微笑,但大半时间,都是独自沉默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这人的个也是绝对好静,与他相处整天,难得听见他开口说几句话。
最特别的,是莫问的右手,和修长而白皙的左掌不同,原本也应秀美的右掌,布满了蚯蚓般的鲜红伤痕,彷佛被利刃乱割过,让人看了就心。
爱菱有着种种不同的猜测。
莫问先生,以前是军人,本领也很好,只是因为战争受伤,才退役为在野的骑士。而只要想起那场战争的惨烈,爱菱除了觉得难过,也深深的敬佩莫问先生的英勇。
“会让手伤这样,又变这么自闭的个,那一定战得很激烈了,可怜的莫问先生……”
这个想法并没有什么依据,只是小女孩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,然而她本身却深信不疑。
“嗯!莫问先生。”耐不住一人驾车的寂寞,爱菱悄声问道,“可以让我看看你用的剑吗?”
莫问不答话,只是从腰间露出了光剑的剑柄。爱菱仔细看了看,有些失望,那支光剑没有出产标签,并非雷因斯研究院生产的名牌,而是属于普通军用的一般品。
所用的武器,往往也象征了该骑士的身份,武功越强、等级越高的骑士,会配戴高品牌的光剑,以增加攻击力,若是能得到命名后的非量产光剑,那更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。
至于莫问所用的光剑,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品种,甚至还可能是水货,光只是这点,便让雇用者信心为之动摇了。
“嗯!一定没问题的,莫问先生,不会是那种只倚赖光剑的人的。”
怕自己不信任莫问先生,爱菱小声地安慰自己。
从这里看来,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小动作。
莫问没有说话,只是独自回想一些事,昨晚向爱菱问及工作质时,女孩的答案很奇怪,“嗯!我想从一个人的手中,取回某样东西。”
“就这样?”
“呃……在这之前,我们要先赶到布朗村,在那里等消息……”
爱菱解释,布朗村是个座落于蜀道之间,名不见经传,连地上都找不到的小村落。而对于这个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嫌笼统的答案,莫问皱起眉头,只是他从爱菱的目光中判断出,这不是适合继续追问的问题。
就在两人相对无语的下一刻,异变陡生。
“呱呱呜……”凄厉的兽类鸣叫,两团庞然大物,自左右侧山岭飞扑而下。
“什么东西?是山精?还是野兽?”
莫问心念急转,从速度与来势,判断出对方绝非善类,回手启动光剑,对着左边的黑影,当头斩下。
“铿!”
一声闷响,恍若金铁相鸣,莫问只觉得如中坚石,两臂给震的酸麻,锋锐的光剑竟是斩之不下。
“怎么搞的……”
莫问吃了一惊,特别是,他有鉴于对方的体型庞大,一开始便将光剑的输出率调至最强,猛力挥斩下,直与利斧无异,加上光束武器特殊的灼伤力,对方纵有深厚的硬气功,也必接得十分吃力,怎会出现这等场面。
而当莫问看清了来者的相貌,心中更是讶异。
敌人并非人类,而是两头诡异的类人猿,浓密的黝黑兽毛、两尺以上的硕大躯体、手掌前端是对长长的兽爪,血红的双眼,看上去狰狞可布,教人心怯。
而最特别的,在于这两只类人猿的毕,都有对庞大的羽翼,正在拍动,显示其当真具有功用。
“赤眼魔猿!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……”
莫问不由的一惊。
赤眼魔猿,是魔族的一支,生残暴,毫无智商可言,以婴儿与少女的血肉维生,九州大战时,肆虐生灵无数,后来三贤者诛杀大魔神王,赤眼魔猿也遭到封印,再不出现于人间。
“怎么搞的,如果是在西西科嘉岛上那还有话说,这里可是大陆的中心地带啊!”
受到突来的巨大震惊,莫问有些分神,回手动作稍慢,此时左侧的赤眼魔猿已挥下巨掌,待得他惊觉,利爪距离后脑已不满一尺,而前方的赤眼魔猿竟单手扣住了光剑,将右爪笔直刺来。
“碰!”
眼见利爪即将破脑,莫问当机立断,右手弃剑,整个身体如箭矢般冲天飞起,脱出两双利爪的环抱范围,让两个笨重躯体,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。
“呱呱呜……”莫问人在半空,尚未落地,又有一头赤眼魔猿,张开两翼,发出尖啸,由前方山壁飞出,凌空射向莫问,而莫问武器已失,只得一面使劲急坠,一面预备空手迎敌。
“莫问先生,接着!”
后方风声响起,莫问回手一捞,接住了爱菱掷来的物体,却是一柄没有牌子的长柄光剑,而此时赤眼魔猿已飞至面前,莫问未及细想,推启能源开关,伸手就是一刺。
他适才吃了一次亏,是以此次出手,不敢贪功,直刺赤眼魔猿双眼要害,以期一举伤敌。
出乎意料的事,刹那发生。
激长的光剑,在接触的第一时间,便毫不费力的刺穿了赤眼魔猿的脑袋,接着,如斩纸切豆腐般,将硕大的兽体从中剖开,腥臭的血液洒满空中,而由于光剑太过锋锐,赤眼魔怎至连哼也没哼一声,当场毙命。
莫问俐落的一个转身,翩然落地,还巧妙地避开了飞溅的血雨,当他检视手中光剑,心中的惊讶,却是遇无减。
光剑本身,具有吸收持剑者的能源,再予以强化发出的作用,换言之,如若持剑者本身实力坚强,能将光剑的能源发挥至上限,就可以造极强的破坏力。
同样的功力,会因为光剑本身的高下,而造差异。
莫问刚刚两次使用光剑,所使出的功力同样,而结果却有这等分别,唯一的解释,就是后者的品质,远胜于前者。
依照莫问的经验,能造这等输出功率的光剑,已是市场上第一流的高价产品,属于名牌中的高级货,但是,当他检视光剑上的出产徽章,却发现,这与他原来使用的相同,仅是一柄无别识编号的普通光剑。
这等光剑怎会有如此高的威力,唯一的解释,就是经过高手的调整改装,这么说来,那女孩是调整师。
“哇……”被前方的尖叫声所惊醒,莫问心叫不妙。
两头剩下的赤眼魔猿,已在他分心时,走向爱菱,受到同伴惨死的刺激,它们凶大发,两对尖爪对准爱菱,狠狠地耙下。
爱菱身处险境,却好似给吓的呆了,也不离车逃跑,只是一个劲的搜索放在后座的大包袱,从里面取出了个与火铳相仿的巨型物体。
莫问见爱菱遇险,暗暗责怪自己是个失职的保护者,脚底猛地加速,凌空几个起落,竟不落地,一个翻身,已追至赤眼魔猿背后,手中光剑疾展,扫向赤眼魔猿的颈项。
剑未至,爱菱手中的物体,倏地爆起一团亮光,迅速扩大,为柱型的蓝白色光柱,笔直轰向前方。
首当其冲的两只赤眼魔猿,连眨眼的时间也无,给光柱贯穿胸口,在千分之一秒内,被急速扩张的阳电子粉碎了周身细胞,完全气化,还原最基本的分子,连半丝颤也没留下。
莫问看的傻了眼,他见识虽广,却也没见过这等毁灭的太古魔道武器,总算他身手矫捷,在光柱爆发的前一刻,发觉不对,急忙收剑抽身,倒飞而起,撞在后方山壁上,躲过了被波及的命运。
而可笑的事情发生了,似乎是释出的能源超过负荷,而又受到了近距离发射的不良副作用,巨铳在射出第一发后,自行切换连射模式,以爱菱为圆周中心,蓝白色的高能量光弹,如散弹枪般,开始向四周疯狂扫射。
“啪啪……哇!救命啊……靼靼靼靼……我停不下来,谁来帮帮忙啊┅┅呸哩啪啦呸哩啪啦……”
目光所及处,不分远近,一律遭殃,坚硬的岩石山壁,给轰出一个个不见底的深孔,所有的花草木石,在被打中的那一刻,立刻气化,无一幸免。
“我……我怎么会这么衰啊……”
莫问展开轻身功夫,健步如飞,在激光流弹中跳高伏低,给射的抱头鼠窜,狼狈到了极点。
这不是讲究形象的时候,倘若是两名武者生死决斗,马革裹尸,死了也还算光荣,但给这种怪异武器打中,那绝对是死不瞑目。
流弹持续了近三分钟,当左面山壁消失了大半,周围生物为之一空后,巨铳喷出了大量的火花,轰然一响,解体爆炸了。
笑话并未闹完,当莫问确认了自己四肢健在,长长吁了口气,这才发现,那个糊涂的蠢天才,给巨铳最后的后座力,震至半空,就要摔落山崖了。
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,莫问发足急奔,跃至山壁上,借力一点,身子如箭离弦,射向已落出山崖边线的爱菱。
千钧一发之际,莫问及时射至,手臂一展,轻轻巧巧地将爱菱搂过,要拖回崖上。
“啊!不好!”
直至被搂入怀中,爱菱才回过神来,刚以为脱离险境,却发现自己仍身在半空,而莫问的力道已尽,而此处偏生悬空,无法借力,两人笔直的向下坠。
“莫问先生……”
莫问不慌不忙,转开光剑开关,趁光剑剑端与崖壁触碰的一点,得以借力,展开腾挪身法,连点连上,最后,整个身子拨高三丈,脚底凌空一抖,爱菱只觉耳畔风声呼呼响起,两人便如腾云驾雾般,轻飘飘的落至马车上,用力之巧,应变之快,令怀里的爱菱看的痴了。
“莫问先生好厉害啊……唉呦!”
发觉了雇用的保镖身手不凡,爱菱发出了衷心的赞叹,没想到对方的回应,却是反手一个爆栗,外加一脚踹下马车。
“好痛喔!莫问先生……”
像是小女孩般地撒娇,爱菱嘟起了嘴,表示不满。
莫问板起脸来,转过头去,刚刚的荒唐暴动倘若再来几次,他可没把握全身而退,像这种女孩,应该让她得点教训。
“莫问先生……啊!”
听见爱菱的惊呼,莫问不回头,来个相应不理。
“莫问先生,那柄光剑可以还我吗?”
爱菱的声音,听来有些心虚。
莫问负手作了个“没收”的手势,事实上,他对这柄光剑,有着许多疑问,正要仔细叁详,自也不能交还爱菱。
“拜托你啦!莫问先生……”
少女的声音转哀求了。
莫问硬着心肠,作了个“闭嘴”的严厉手势。
察觉了莫问的坚持,爱菱沉默了一会儿,好半晌,才小声的说:∪然这样,那,莫问先生,爱菱要向你说声对不起,另外,有个小秘密要告诉你,你可千万别生气喔!”
莫问仍是板着脸,不肯转过头,但却竖起了耳朵,全神贯注,准备仔细聆听少女的话。
“那个……那个……那个光剑,是我歉天才调整好的,因为时间匆忙,有些细部问题还没解决,依照改装的技术问题看来,它在连续使用超过三分钟后,会发生散热不良的问题,而产生高热,所以……所以……”
似乎对自己的最后判断感到迟疑,爱菱嗫嚅了一会儿,最后实在忍不住,才鼓起勇气,一口气说出:“所以……所以,莫问先生,你的手不觉得烫吗?照我的估计,那支光剑的剑柄,现在应该已经有个两三百度了!”
给这句话惊醒,莫问的眼光移至自己右手,只见那支特制光剑,不知何时起,黝黑的剑柄给烧的通红,而火焚般的剧烈痛楚,沿着神经,猛地袭上脑部。
“哇呜”漆厉的惨叫,在山壁中回响不绝,为今天的荒谬战役,划上句点。
很讽刺的是,这场战役中,唯一的一声惨叫,竟然是由战胜者所发出,失败的一方,非但没有惨叫的机会,甚至连尸体都不剩了。
爱菱篇第三章荒山明月(更新时间:2003-4-2318:40:00本章字数:8498)
傍晚时分,爱菱找好了扎营地,把骆马的绳解开,放马吃草。
今天的运气不错,扎营的地点,附近有山泉,山壁上还有个巨大的岩洞,可供栖身,不必露天而眠了。
“蛋先生,蛋先生,愉快的搅拌吧,轻松的心情,无限的微笑,一切都会更加美好……”
爱菱哼着小曲,将搅拌均匀的蛋花倒入沸水,准备做简单的汤花料理。
“全功能超美味究极无敌大厨师”,似乎有着严重的设计错误,以至于这位小小的发明家,在拆卸检查后,沮丧地宣布发明失败,无法作业。
不过,也幸亏如此,莫问深深庆幸,自己可以吃一顿正常的餐点了,如果再被爱菱恶搞下去,恐怕在战死沙场之前,自己便要命绝于营养不良的悲哀死法了。
莫问的右手,已经缠上了绷带,有一定的护体功力,肉体又远较常人为强,原本会造三度灼伤的高热,仅是包个绷带了事。
早上临行前,莫问刻意检视了赤眼魔猿的残尸,发现和传说中的魔猿形貌有些不同,在浓密的黑色毛发之下,赤眼魔猿的肌肉呈现鳞甲化,这也就是为何光剑失效的原因。
回忆起在稷下学宫读过的资料,莫问不记得赤眼魔猿是鳞甲化的生物,至少在九州大战时不是。
那眼前的变异该怎么解释呢?
自然的进化吗?
莫问摇摇头,两千年的时间,要造这么大的生物演变,虽非不可能,但仍嫌机率过低,倘若说是人为,那还比较容易让人相信。
通晓古代秘法的魔导士,可以利用其知识,施以生物改造之类的手术,达这类的变异,这想法绝非不可能,赤眼魔猿属于魔界生物,绝不可能越境出现在人间界的中心地带,除非是有能力极高的魔导士,强行打开两界通道。
能开设境界通道,这等级数的魔导士,绝非庸手,要施行生物改造,自然驾轻就熟,那这解释也就顺理章了。
看了正在忙碌中的爱菱一眼,莫问隐隐感觉到,自己惹上了一个不小的麻烦。
爱菱的委托,是要求保护她,直至她从某个人的手中,取回某样东西。从眼前的情势看来,倘若赤眼魔猿与那“某个人”有关,那“某样东西”的内容,就大不单纯了。
会是魔道之类的器具吗?
莫问很没有好感,这是所有武者的共通反应。正常的武者,通常把自己的精神、心力,全数放在武道的追求,并不像吟游诗人,除了本身的武技,还通晓某些特殊咒文。
除了极少数雷因斯的魔法骑士,一般武者都对所谓的魔法,抵抗力欠佳,虽然也可能曾留心一些简单的魔法常识,但基本上说来,都是与魔道之术南辕北辙,老死不相往来。
也因此,莫问皱起了眉头。
麻烦并不只来自敌方,就连身边的这个迷糊小姐,也是个不知何时会出问题的隐炸药。
这女孩会调整光剑,单单从其果看来(而非后果),已是个合格的调整师,那是种专门负责光剑维修、调整功率的抢手行业。
一柄好的光剑,也必须要有好的维护者,事实上,一流的调整师,往往可以使光剑起死回生,因此,优秀的骑士团,也都会聘请数名调整师常驻。
由于光剑的制作,牵涉到太古魔道的相关知识,若是学有专精,甚至可格为创师,所以一个合格的调整师,也必须是个饱学之士,加上种种考核,方能出师。
而这女孩的年纪……唔!虽然身高不太好判定,但从肌肤的光泽、面孔、说话的神韵,这么年轻的调整师,是莫问生平仅见的。
不!
这么想,可能还低估了她,要是从爱菱的发明倾向来看,这女孩很有为创师的潜质,只要能改掉那粗心大意的迷糊个,假以时日,必大器。
莫问不禁拈发微笑,这女孩的资质之优异,也可以算是名天才人物了。问题是,如果以上的推测都属实,那背后隐藏的意义就非同小可了。
调整师不可能凭空冒出,再怎么了不起的天才,也没办法一出生就通晓太古魔道的奥义,要培育出一个功的人才,就必须有相对的知识脉络。
爱菱的谈吐、打扮,明显的表示,这女孩虽然旅行过些时日,但仍涉世未深,她生命中大半的时间,都是在某处隔绝人烟的荒山中度过的,既然如此,她制作物品的知识由何而来?
家传吗?
这是个必须要弄懂的问题。
“莫问先生,吃饭了。”
爱菱盛了碗热腾腾的汤,小心翼翼的端给莫问。
此处山地,但未算孤绝,周围丛林郁树,飞禽走兽颇多,先前莫问猎了头香獐,采了些野生菇菌,交给爱菱洗手烹汤,是以晚餐甚是丰盛。
爱菱将两人的食物分好,独自退到一旁,合掌跪地,闭上眼睛,收起笑容,小小的料,神情肃穆,口中念念有词,进行某种餐前仪式。
莫问见怪不怪,知道这是某些民族的特殊礼仪,需于餐前,向信仰的神明祷告,告谢神明,得以享有此餐的恩典。
对于此事,莫问的想法是:“要谢应该谢我才对吧!那些东西是我辛苦猎的,谢神做什么?”
不过,莫问并没有嘲笑的意思,一来,是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;二来,在许久之前,他也曾如这女孩一般,为着每个功,衷心的感谢神明庇佑。
直至那件事发生以后……
“莫问先生,为什么不吃呢?”
做完餐前礼的爱菱,发觉莫问正对碗发呆,低声说道。
“是不是,爱菱做的东西不好吃呢……”
一面说,一面嘟着小嘴,头低低的,偷看莫问的反应。
莫问一笑,举臂将碗放置唇边,让微凉的汤汁,顺着咽喉,缓缓温暖整个胸腔。
他不敢大口喝下,除了想要仔细品尝食物外,也是担心,倘若这笨蛋女孩,会天才到把料理当发明一样的恶搞,那喝下这碗汤的后果,想必凶多吉少。
事实上,就因为不敢放心,莫问连料理的材料,都自愿一肩担起,若非懒得动手,他甚至还想亲自下厨,以免喝了汤,才发现汤头是一堆五彩缤纷的花菇,届时便在恶德料理下,死不瞑目,到阴间给鬼卒笑到下辈子。
所幸,汤的味道正常,虽然嫌冷了些,但滋味仍然鲜美,莫问放心的一口饮尽。
(看来,只要不和机械有关,就不会出岔子啊!)
莫问以手巾擦了擦嘴,这么想着。
以后来的评价而言,莫问此时的想法,无疑是乐观的过了头,幸运的是,他并没因此而受到苦果,真正为之深深苦恼的,是群饱受意外伤害之苦的研究生,与为之付出大笔金额,而惨翻白眼的某大爷。
“哇!好棒,莫问先生喝完爱菱做的汤了。”
彷佛自己的发明受到肯定,爱菱雀跃不已,甚至抓起了莫问的手,一面笑着拍掌,一面唱起儿歌,翩然而舞,高兴的像是获得了千金重宝。
晚餐之后,爱菱收拾东西,点起营火,预备就寝。
莫问找来爱菱,取出光剑,做了几个手势,询问她调整光剑的知识,由何而来。
“这柄光剑,是我自己调整的,改装了些旧设计,效果会比原来的增强三至五倍,因为还没调整完,所以还有许多问题,让莫问先生受伤,真是对不起。”
背着小手,低着头,爱菱一本正经的道着歉,但是,当被问到从何处学来时,爱菱的表情黯淡下来,小声的说道。
“是布玛教的。”
布玛是游牧民族对父亲的称呼。
“果然是家传啊!”
这个答案,莫问并不意外。
“布玛很厉害,会做很多东西,可是,有些人想找布玛做东西,布玛不愿意,就带我和西玛,躲到山里面。”
西玛,是称呼母亲,当爱菱说这段话时,莲显得很忧伤,似是有什么事令她难过。
爱菱的这番交代,说的很含糊,莫问注意到,爱菱是刻意含糊其词,不过,他也没打算多问。
听爱菱的说法,她父亲似是名创师。
手艺很高的创师,因为制的器物事关重大,故会慎重选择顾客,但这也往往会得罪当地权贵,而招来祸端。
为了躲避种种骚扰,许多创师隐姓埋名,躲至荒山野岭,随自己的理想来制作器物,这已是大陆上的常识了。
能教出这么优秀的女儿,父亲的能力可想而知,若得聘于公家,应该也是宫廷创师一类的级数。
莫问翻着脑中的人名簿,回想有那位一流创师,得罪宫廷而销声匿迹,思索良久,并无所获,这类的例子虽然不多,却绝非罕见,莫问又没有特别留心,故而想不出确切人选。
莫问无意继续追问,像这类的人物,虽然能力超卓,却可能因为得罪于权贵,而遭到通缉,故而深居简出,深恐行踪外漏,爱菱不愿多说,也是正常,自己倒也不该多问了。
一念至此,莫问亦想起了自己之所以“莫问”,不由心情大坏。
满腔郁闷,无处发泄,莫问自怀中,取出了只珍藏的洞箫,卸下外层绢套,放在口边,咽咽呜呜的吹奏起来。
那洞箫,是上好的硬玉所造,温润晶莹,通体碧绿,一看便知道是价值连城的宝物,形状却很是古怪,仅有五孔半,尾端少了小半截,似是被人以利刃削去。
爱菱在品鉴器物上,算是个行家,一看这洞箫的模样,便看出大概,这等珍品,在人间非王侯贵族之家不能拥有,如此看来,莫问先生的过去,也是大不寻常了。
箫声袅袅,忽高忽低,虽然缺了一孔半,但在吹奏者高明的技巧下,曲子仍是流畅飞扬,听不出半分窒碍,足见吹箫人的音乐水平之高。
听这曲子,像是种情歌,一些转折处还特别耍了几个花腔,把音吊住,绮旎轻柔,婉转情深,可是,听在爱菱耳里,却感受不出半点恋爱时的喜气,反而是感觉到一种不寻常的哀伤气氛。
为什么会这样呢?
要仔细说来,大概是原本七孔的曲子,勉强用五孔半来吹奏,虽然莫问先生勉强用其他音阶变调取代,仍是产生了轻微的不协调感,当然,除了这以外,还有些更重要的原因,那就不是现在的爱菱所能理解的了。
箫声渐响,而且越吹越高,如击玉,如水晶相鸣,到后来,直如飞瀑山洪,奔腾浩瀚,不可扼抑,彷佛吹奏者把自己满腔的激情,全寄挖箫声中,让音符顺着山风,在群山之间徘徊。
到最后,远近左右,周围数十里的山峰,全传来了回音,只奏的群山皆鸣,声传千里。
当乐声高到最高,爱菱的心也为之悬挂胸口时,忽地又是急,似若银瓶乍破,响锣碎裂,箫声像是划破天际的流星,在提到最高的天边后,忽地急速下降,殒落地面,而后归于无声。
莫问放下了洞箫,将之握于手中,细细搓磨,似有万般心事,之后,再无半分言语。
爱菱一旁默然,这并不是需要她说话的场合。
蜀道南段的气候温和,夜晚恒温,但此时已属深冬,又处于高山,是以晚上的低温,常使路过的旅人,冻的牙齿打颤。
爱菱添加了柴薪,把营火生好,里面放了特殊的燃石,足令营火彻夜不熄。
莫问独坐一旁,好整以暇的喝着花茶,长久以来的教养,令他养了在休息时必定喝茶的习惯,一天五次,绝不妥协。
其实,以他个人的意愿而言,他更希望喝酒,只是现在不适合而已。
“嘿呦嘿呦……”
爱菱将车上的干草,搬至岩洞中,摊开毯子,搬来些石块树枝,作了张简单的木床。
当一切工作完,爱菱跑到莫问面前说晚安。
“莫问先生,可以休息罗!”
莫问拉长了脸,斜着眼睛,瞪了她一眼。
和这发育不良的女孩同床,不是什么引人遐想的事,再怎么说,他都不认为自己已沦落到要和这种小鬼同床共枕的地步。
爱菱的手上,揪着几件厚衣服,看来,是打算像昨晚一样,自己找棵树斜躺,把床让给莫问。
爱菱一面说,一面有些瑟缩着身子,似是感受到夜晚的凉意,莫问看在眼底,心底有数。
今晚扎营的高度,更胜昨夜,气温自也再降,要是放这女孩露天夜寐,说不定第二天就要感冒了。
或许,爱菱是认为自己给的报酬不够,担心倘若一个招待不周,好不容易得到的帮手,就此拂袖而去,所以才在这些细节上,刻意委曲求全。
要怎么想,是她自己的事,不过,莫问对于这种作法,并不欣赏。
“唉呦!”爱菱结结实实地给赏了个爆栗。
莫问站起身来,选了株靠近山崖边的巨大松树,看准了主要的枝干,纵身一跃,四平八稳的立于其上,落脚处的松枝,竟连晃也没晃。
随意抹了几下,清干了环境,莫问凭着高明的轻身功夫,仰躺于树枝上,以松枝为床,顺着呼呼山风,如波浪般的起伏摇曳,静听松涛,潇洒的有若神仙。
“莫问先生怎么这么睡啊!”
爱菱不放心,追到树下,柔声问道。
莫问不理她,只是随手打几个手势,示意说:你这个笨蛋太过危险,和你走太近可能命不保,还是保持距离,以策安全。
“讨厌,怎么这么说……”
给莫问这一说,爱菱红了小脸,微微嗔道,不过,话语中却是喜悦多过其他。
床位分配既定,莫问坚决睡在树床,不肯下来,铺好的干草床,自是让给了爱菱。
莫问仰天而望,但见明月在空,千里浮云虽然广阔,却是一片凄清,徒剩冷月清辉,添人寂寞,念及世事如月,万般无常不由人,当真感慨万千。
(以前你常说,共看明月应垂泪,现在我虽与你相隔万里,共看明月的心却是一样的,你又可曾为我这莫问的人,落过眼泪呢?)
想起了往日的种种温情,朝夕相偎,现在却被迫分隔两地,不能相见,莫问心中大痛,恨不得立刻飞到那人身边。
(对不起啊!我实在太没用了,一直到现在,都没办法救你出来,请你再等等,只要再过些时候,一年期满,我一定会把你救出来的。)
想起那人现在的处境,莫问握紧了双拳,心急如焚。
以他素来情感优先的个,早在重伤初愈时,便曾深入敌境,想救出那人,怎料敌方实力太强,而自身的功力却已大不如前,此消彼长下,辅一接触,莫问险些丧命,总算见机得快,在暴露行踪之前,及时脱困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
“请你再等等吧!只要一年期满,我一定会去见你的。”
深深的思念,却被无情的现实所阻断,化了地狱业火般的烧灼,鞭苔银发男子的身心。
莫问诅咒自己的无能、怯懦,又是愤恨,又是伤心,无可发泄下,猛地一拳,击在背后的树干上,松树一阵轻微摇晃,枝叶沙作响。
若是以往,随手一拳,即可断树,今日激愤下一击,仅不过让树干轻晃,功力衰退的程度,真是相去不可以道里计。
低头看着自己满是伤痕的右掌,莫问难过的几乎要哭出来。
“阿波姿多,谬卡阿挪多罗……”
后方的山洞中,传来少女的轻唱,是爱菱的歌声,这女孩似乎坚持,没有听歌便睡不着觉,在穷极无聊下,只好自己唱给自己听。
曲子本身很是悠扬动听,虽然不明白语意,却仍无损于其之优美。
只是,基于某种难以解释的情绪,莫问一听这曲子,便心情极坏,也说不上来是为了什么,总之立刻心头烦闷,好似有什么重物郁结在胸口,无法释怀。
恼怒之下,莫问抽出了爱菱的那支光剑,反手使力掷入洞内,表示自己的喝倒彩。
光剑入洞,只听得一阵乒乓乱响,爱菱止住歌声,知道了莫问的愤怒,不敢再唱。
莫问光剑甫离手,心中便即后悔,再怎么不高兴,也不能拿无辜的人来出气,何况对方仅是个未知人事的女孩,迁怒于她,实是不该。
正在犹豫要否向爱菱道歉,洞中传来了一阵古怪的机钮声,跟着,一首轻柔而和缓的鸣奏曲,自洞中流泄而出,听曲调,正是爱菱唱的小曲。
莫问不禁哑然,怒气尽消。
这女孩竟天真的以为,是自己的歌声不好,会引起旁人的不悦,所以不知道在什么时候,巧手巧脚地做了个音乐盒,若是歌声继续引起不快,便改放音乐。
一个小女孩,便能对环境有如此的韧,乐观面对每件事,反观自己,却只懂得自艾自怨,比较之下,真是太该惭愧了。
莫问打定了主意,明早无论如何,要向这女孩道个歉,却在此时,听见洞内传来奇怪的金属声响,跟着,便是一声闷响。
“砰!”
“哇!怎么会这样,齿轮不是上紧了吗?为什么会解体了呢……”
听得洞内的骚动,莫问一时莞尔,轻笑出声来。
这糊涂女孩,确实为他增添了不少欢笑,倘若没有她,自己现在想必会更加阴郁吧!
真是个奇妙的人物,明明是个迷糊的小傻蛋,却有着如此的同化力,让身边的人陷入欢笑中。
正自沉思,陡觉耳后风声微响,有某样物体,正从右后方接近。
“呱呱呜……”
回首一看,一头赤眼魔猿,展开双翅,顺着山壁悄声飞上。
察觉敌人已发现自己的位置,赤眼魔猿发出尖啸,鼓舞劲风,直扑了过来。
莫问的光剑已在早上碰撞中损毁,借来的那支又掷还给爱菱,现在身无寸铁,又是横卧树枝上,立刻陷入险境。
乍见敌爪将临头,莫问神色如常,随手拈了根松针,对准赤眼魔猿来势,横颈便是一划。
“呱”奇事发生,当松针划过赤眼魔猿颈部,不,正确的看来,自始至终,由于双方身体的差距,松针一直距离赤眼魔猿实体三之遥,仅是隔空划过。
但是,当这优美的弧形划完,赤眼魔猿就彷佛给最锋锐的利剑切过,两倍于常人的粗壮颈部,断两截,身首分离,喷出大蓬血雨,坠落山崖。
“果然还是不行啊!居然还发的出声音……”
莫问无言一叹,顺手抛去了松针,银发之下的脸孔,既无胜利之后的得意,也无半分笑容,仅是一片平淡,就像随手完了件芝麻小事,无关紧要,这样的表现,就说明了他真正的实力,一份不愿意现于人前的强横实力。
仰卧松枝,莫问望向明月,毫无睡意,周围的气温渐凉,却比不上心头的潇湘凉意,枝叶随风摇晃间,夜,也深了。
山洞中的响声不绝,看来小小的发明家,今夜是很难睡了。
艾尔铁诺历五六○年十二月,日后以ABS系列光学武器、XYZ系列魔导系列,与众多神器之制作,名震鲲仑,执掌太古魔道研究院的全能创作者,隆。爱因斯坦,此刻仅是一名笨女孩。
或许就和莫问自己的评价一样,由于身体状况并未回复,他此刻的武功大不如前,以至于虽然感应到还有别的赤眼魔猿隐匿左近,但却没有发现更重要的讯息。
见到自己的同类给这人一剑毙命,躲匿在附近山头上的两只赤眼魔猿,本能地感到惊恐,没淤发动攻击。
只是,深植于它们脑海里的决杀指令,正与它们此刻的恐惧冲突,一时间还无法决定撤退或出击。
这时,一把声音影响了它们的决定。
“何必多此一举?既然来了,就别回去吧!”
伴随这话声而来的,是凌厉的杀意与杀着,一双手同时击在两头魔猿的后心,就如同他先前已经做的的几十次一样,两头魔猿被高温血焰缠身,眨眼间就熟透了两团形状难辨的炭黑东西。
“人类真是奇怪的东西……把这样的东西